马恩岛初创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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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 up visa

马恩岛初创签证类别适用于首次寻求在马恩岛开展业务的个人。该类别的申请人必须具有创新,可行和可扩展的商业理念,并得到认证机构的认可。仅允许您为将要建立的业务工作。申请人将不能够凭借此签证而获得申请永居的资格,但是此签证持有者可以转为创新签证类别。
一旦申请成功,申请人和家属将仅获得2年零4个月的签证。您将有资格在马恩岛转换为创新签证类别。

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在马恩岛境内申请的资格
如果您目前在马恩岛并持有以下签证类别,您可以在马恩岛提出签证申请:
•第一等级(毕业生企业家)移民签证持有者; 第一等级(企业家)移民签证持有者;
•第二等级移民签证持有者;
•第四等级普通学生(有限制)签证持有者;
•依照附录五的规定从事准企业家经营活动的访客
信誉度评估
针对所有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真实地打算并有能力在马恩岛进行其申请中所陈述的工作或商业活动
你不得意图违反你在马恩岛工作的条件
你表示可以使用的任何款项均如所述确实可用,并且你打算将其用于签证申请中所述的目的
签证决定者可能会要求您本人或您的认证机构提供其他信息,他们还可以决定进行面试。

英文水平要求

您可以通过4种方式证明自己符合英语水平要求,包括:
1. 来自母语为英文的国家; 或
2. 在英语测试中心(请访问Gov.UK网站来了解有资质的考试中心)通过CEFR B2级英语测试,该测试包括四个部分(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请注意,你必须在在每一个部分均达到要求的分数,或
3. 持有以英语授课的学位,相当于英国的学士学位,或
4. 如果你已经持有以下签证类别:

i)创新签证
ii)马恩岛工作签证

iii)第一等级(一般)签证或第一等级(毕业生签证)
iv)根据2012年12月13日之前制定的规则下取得的第一等级(企业家)签证,第二等级(神职人员)签证
v)第四等级(一般)签证,由2011年4月21日或之后颁发的CAS支持

生活维持金

为了有资格获得创新签证,您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自己(和任何受养人)在马恩岛的生活。要求如下:
您必须在申请之日前连续90天持有至少有945英镑的个人现金存款;
如果认证机构出具确认信件,以此证明您在持有50,000英镑投资资金以外还至少持有945英镑,则您也可以满足此要求。如果主申请人及其伴侣或子女同时提出申请,则必须有持有足够的生活维持费用(每名受养人为£630)。

认可涵

商务部是该计划的负责者。该部门将根据相关认证标准对申请人的商业进行全面评估,商务部将在签发认证之日起的最长六个月内与检查对象保持联系。
申请人不必是企业的唯一创始人,也可以是企业家团队的一员。
希望在此类别下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得到商务部的认可。
您需要提交商务部签发的有认可涵,作为您申请的一部分。认可涵必须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发出。

认可涵标准

为了满足申请需要,申请人的商业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创新性 可行性 可拓展性
申请人的原创商业计划书可以满足新的或现有的市场需求和/或创造竞争优势。申请人已经或正在积极发展必要的技能,知识,经验和市场意识,从而成功地开展了业务。有证据表明,有条理的计划以及创造就业机会和向市场发展的潜力。

商务部将要求满足,申请人将花费大部分工作时间在马恩岛管理和发展其日常业务。

此签证为什么适合你?

初创签证计划是拥有热情的创业者探索开拓马恩岛市场的完美桥梁。无需投资资金要求,并且有商务部的全力支持,此签证适合希望快速构建和扩展的初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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