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者创始人签证
3年申请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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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移民簽證

创新者创始人签证

创新者创始人签证适用于以前有商业经验或初创企业家,并希望在英国开展业务的人士。此类别的申请人必须得到认可机构支持其创新、可行及可扩展的商业理念。

申请人可以是企业的唯一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一员。

一旦获批,申请人将获得有效期为三年的签证。若申请人在创新者创始人签证上在英国连续居住了三年,可以申请定居。

创新者创始人签证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在英国境内申请的资格

如果您上次获批的签证不属于以下任何类别,您可以在英国提出申请:

  1. 访客
  2. 短期学生
  3. 儿童学生的家长
  4. 季节性工人
  5. 在私人家庭中担任家庭佣工
  6. 在移民规则之外


英语能力要求

您可以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证明您符合英语能力要求:

  1. 申请人的国籍是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2. 移民法附录英语语言中列出的英语语言考试中考获B2 — 请注意,您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在所有相关部分达到规定分数
  3. 持有英语授课的学位,经认证后等同于英国学士学位

生活维持资金

为了有资格获得入境许可或转到创新者创始人签证路径下,您必须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自己(和家属)在英生活,资金要求如下:

您必须在申请日期前连续28天持有足够的资金储蓄:

  • 主申请人:1,270 英镑
  • 受养人伴侣: 285 英镑
  • 第一名子女:315英镑
  • 其余每名子女:200英镑


如果您在申请当日已在英国居住,并获得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签证,则已符合要求。


认可新业务

在以下情况下,您可以根据「新业务」的要求申请创新者创始人签证。

申请人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创新

申请人有一个真实和原创的商业计划,此商业计划能满足新的或现有的市场需求和/或创造竞争优势。
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必须根据申请人可用的资源、切合实际情况并且可实现。

可行性

申请人已经拥有或正在积极发展所需的技能、知识、经验和市场认知,以成功经营业务。

可扩展性

有证据表明商业计划有条理地规划,能创造就业机会,有向国内和国际市场增长的潜力。

认证机构必须合理地确认申请人能否符合上述要求,并将参与日后其业务日常的管理和发展,这一点必须在认可函中说明。

认可同一业务

在以下情况,您可以以「同一业务」的要求申请创新者创始人签证:

  • 您目前属于创新者创始人、初创企业或一级(毕业生企业家)签证类别的持有人,并且正在从事与申请签证时的相同业务。

如果您持有或最后一次获得的签证是创新者创始人签证,就需要证明您在获批后与您的认证机构进行了至少两次会议,或者与您的认证机构进行了类似的定期检查及评估。认证机构需确认在签证期间,您有定期与认证机构举行至少两次会议。

您必须证明业务是活跃的、运作中并可持续的,也必须在业务计划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另外,必须确保您的企业在公司注册处已注册,而您则成为该企业的董事或成员,并参与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发展。

认可

申请人必须得到gov.uk网站上列出的认证机构或传统认证机构的认证,认可函需要在申请签证当日前三个月内发出。

为了有资格获得定居,您必须:

  • 对英语和英国生活有足够的了解;和
  • 在创新者创始人签证类别下在英国连续居住了三年;和
  • 符合上述「新业务」或「同一业务」类别下的认可标准;并满足定居下认证要求中列出的至少两项。

了解英语和英国生活

您可以证明您有足够的英语水平,证明方法与申请时相若,可参考上述标题为「英语语言要求」的部分。为了证明您对英国的生活有足够的了解,您必须在由认可机构管理的“Life in the UK”考试中取得合格的成绩。

连续三年居住时间

申请人必须作为创新者创始人签证持有人并在英国连续居住三年才有资格申请定居。这三年期限由何时计算取决于哪种方法对申请人最有利,一般可以从以下时间计算:

  1. 申请永居的日期;或
  2. 获批的日期:或
  3. 申请定居后28天内的任何日期

在这三年期间,您在任何连续 12 个月内最多只能离开英国 180 天,有一些特别情况可以例外。

认可标准永居

您的企业必须满足至少其中两项要求:

  • 至少5万英镑已投资于该业务,并积极用于促进业务发展。
  • 企业的客户数量在最近三年内至少双倍,并高于其他提供类似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英国企业的平均客户数量。
  • 该企业有重要的研发活动,并已在英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 该业务在上一整年中的全年总收入至少为100万英镑。
  • 该业务在上一整年中的全年总收入至少为50万英镑,其中至少有10万英镑来自出口。
  • 该企业为英国居民创造了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 该企业为定居人士创造了至少5个全职工作岗位,平均年薪至少为25,000英镑(总工资,不包括任何费用)。


如果您依赖于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则还必须确保职位能满足以下条件:

  1. 这些职位存在了至少12个月,并符合所有相关的英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1998年《国家最低工资法》和《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
  2. 每个职位平均每周有至少30 小时的有薪工作;每周加起来至少 30 小时的两份或更多兼职工作可以合并,并视为相等于一份全职工作。每个职位至少存在了 12 个月;。
  3. 如果员工在他们开始工作时符合移民法中定居员工的定义,并且他们在整个的 12 个月期间内受雇,即使他们后来不再是定居员工,则该职位仍会被视为聘请了定居员工。


申请人不能同时依赖同一条件两次;例如,10万英镑的投资只能当作满足一个要求,它不会计算作投资5万英镑两次。

如果您是创业团队其中一位成员,则每位申请人都不能共用相同的条件来满足定居的要求。例如,如果两个申请人想用创造10个工作岗位这一条件,则必须总共创造20个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