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子女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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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許可證申請

英籍子女的家長


如果您的子女已在英國定居,而您是孩子的父母並居住在外國,那麼這移民途徑正適合您。

基本申請要求

要獲得資格,您必須證明以下事項:

  • 您是18歲以下子女的父或母,並且該孩子必須擁有英國永居或是英國人,或已根據附錄歐盟定居計劃獲得居留權。
  • 您擁有子女的唯一責任權,或能直接接觸現時不與您同住的孩子,而孩子目前與您伴侶或照顧者以外的人住在一起。
  • 證明您現時正主動撫養您的子女,並且證明在入境英國以後會與您的孩子一起居住,並將繼續撫養他/她。
  • 證明您有充夠的經濟能力支持自己和子女的生活而無需求依賴公共援助金;此外還有適當的住宿安排,安排並不違反公共衛生規則。
  • 證明您已經考獲認可的英語語言測試,並達到至少 A1 水平,或者您來自是英語為母語的國家,又或者擁有相當於英國學位的學歷,從而滿足英語語言要求。


簽證

您將獲得2.5年的簽證,並且需要在簽證到期前再延長2.5年。在申請延長時,您需要證明您仍滿足上述要求。持這簽證並滿足5年的居住要求及其他條件後,便有資格申請永居。

若想與我們的移民顧問討論此簽證,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