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民或已定居人士的子女 — 無限期居留的入境許可
子女要有資格從此途徑陪同或加入父母到英國居住,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類別:
- 父母雙方都健在並已在英國定居; 或父母在申請永居時提交申請; 或
- 父母其中一方已在英國定居,另一方在子女提交請時正申請永居中; 或
- 父母其中一方在英國定居或在正申請永居中,而另一方已故; 或
- 父母其中一方在英國定居或在正申請永居中,並全權負責子女的撫養;
- 父母其中一方或親屬在英國定居或正在申請永居中,並且有嚴重和令人信服的家庭或其他考慮因素,以致孩子不應被排斥於境外,另外已經為照顧孩子做出了適當的安排。
更重要的是,子女在申請時必須未滿18歲,並且沒有結婚、沒有民事伴侶關係,也沒有過著獨立的生活。父母必須確保子女在不依賴公共援助金下有足夠的生活費和適當的住宿。
足夠的生活費是指家長扣除入息稅、國家保險和住宿費用後餘下的收入,家庭必須達到指定收入水平;如果家庭領取收入資助,也要確定生活費達到足夠的水平。
如果您有興趣瞭解更多資訊,請聯絡我們的移民團隊,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可靠的移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