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移民规则的变更将于2020年6月4日起生效
附件W
初创签证和创新签证的移民规则变更
- 相关变更更:如希望得到认可涵则签证申请人必须是他们商业的创建者而且必须依赖于他们的商业计划书。 还进一步阐明了创新签证申请人的业务可能已经在运行中,并证明他们是其创始人之一。
- 签证决策者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或是证明,也可以要求其认证机构提供进一步信息或是证明如果他们认为给出的认可涵不恰当,如果不满足认可的标注则可以拒绝相关申请。
- 对“可行性”标准进行了修订,还要求根据申请人的可用资源,商业计划必须切实可行。
- 申请人可以更改商业投资,但前提是其认证机构证明其新商业符合所有认可标准。 申请人无需获得新的认可涵或提出新的申请。
- 如果申请人以上述方式变更了企业,则不会阻止他们在下一个创新签证申请中根据“相同企业”标准进行申请。 对于从初创签证向创新签证转换的申请人而言这尤其重要,因为,否则他们将需要满足“新业务”申请标准下的50,000英镑投资资金限额。
- 对成为这两个类别的认证机构的标准进行了变更。 使初创签证和创新签证认证机构的标准保持一致,其主要作用是使高等教育提供者成为创新签证的认可机构。
附件W-所有类型
目前正在英国学习并由政府或国际奖学金机构赞助的学生,必须获得有关组织的书面同意。
全球杰出人才签证
那些已经持有第一等级(杰出才能)签证并且想要延长其逗留时间的申请人,必须根据“全球杰出人才”类别的延期要求进行申请。 对应用程序进行了其他一些技术更改。
海外首席代表签证
以下是关于此签证的变更:
- 对此做出修改是为了防止代表人在没有真正意图在英国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情况下,使他们很便利的进入英国;
- 增加证明,以反映海外业务必须活跃且进行贸易,并打算在英国以外维持其主要营业地点;
- 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经验,知识和权力来成为驻英国的海外公司代表;
- 进一步澄清证明申请人的高级雇员身份,并且在英国他不能从事自己的商业或代表任何其他业务;
- 境外企业的所有权不限于发行股份的企业;
- 采取了预防措施,以防止很多所有人进入作为配偶,伴侣,未婚或同性伴侣来代表自己的商业。 这是为了防止所有者绕过旨在防止他们将自己企业迁至英国的规则。
- 对于扩展申请,分公司或子公司必须在英国而不是在国外建立;
关于欧盟定居计划EUSS的变更
在附件EU中有一些关于欧盟定居计划的移民规则的变更。
主要的变化是关于欧盟定居计划和欧盟家属团聚以及旅行签证:
- 根据欧盟定居计划,北爱尔兰公民的家庭成员将能够以与英国爱尔兰公民的家庭成员相同的条件申请英国移民身份。 无论北爱尔兰公民是否拥有英国公民身份或爱尔兰公民身份,或两者兼有,以及他们的身份如何,北爱尔兰公民的家庭成员均可享有这种移民身份;
- 扩大家庭暴力或虐待受害者的范围,使其可以根据欧盟定居计划申请身份
- 根据自由流动指令,为儿童和其他家庭成员及其配偶或伴侣提供在特定情况下在与欧盟公民合法终止婚姻后仍具有继续居住权提供范围
- 为根据欧盟定居计划进行申请的家庭成员或EUSS家庭团聚申请(如果需要确定他们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提供范围,需要提供经认证的英语翻译(或提供多种语言的标准表格)作为其家庭关系的必要证据(或某些必要的EUSS家庭许可证资格证明)提交文件,并作为其申请的依据。
- 在纸质申请表上提出的欧盟定居计划申请,应通过电子邮件而不是邮寄方式提交,在表格上有指定内政部电子邮件地址; 和
- 阐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算申请人合法身份所依赖的持续有效的居住时间,而不需要从申请之日开始。
SINCERE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