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來作出了多項移民法的修改,2023年7月31日就修改了入籍政策中良好品格要求(Good Character Requirement)。修訂後的要求更嚴格,無論申請人何時何地,只要曾被判監禁12個月或以上就會被拒絕入籍,不能成為英國公民!
內政大臣蘇埃拉稱獲得英國公民身份是一種特權,犯罪人士不應該享受其帶來的好處,包括獲得英國護照、投票權及免費醫療服務等,希望可以透過更高的門檻讓犯罪分子無法獲得英國公民身份。她又稱希望引入更嚴格的移民法來打擊濫用英國移民和國籍的行為,令這些人無法獲英國公民身份。
修訂前,申請人如屬於下列其中一種情況,一般會被拒絕入籍:
- 曾被判監禁四年,或
- 曾被判監禁12個月以上但不足四年,而且刑滿不足15年,或
- 曾被判監禁少於12個月,而且刑滿不足10年,
這些有犯罪記錄的人本來可以透過不再犯案,並等待指定的時間獲得入籍的機會,但這些機會已隨著改例消失!根據最新指引,只要申請人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一般都會被拒絕入籍:
- 曾在英國或海外被判監禁至少12個月
- 在英國或海外連續被監禁至少12個月
- 是一個無視法律的慣性罪犯
- 曾犯下造成嚴重傷害的罪行
- 曾犯了性罪行或其他犯罪行為被警方記錄在案
新例更會根據申請人具體的情況進行評估,例如如果申請人很久以前犯下輕微罪行,現已做了積極的改變,他們現在被認為具有良好品格,這些情況可以被視為具有良好品格。同樣,若申請人曾被判監禁少於12個月,但在移民官權衡各樣可能後,不認為申請人有良好品格,亦可以拒絕入籍!
良好品格要求(Good Character Requirement) 還包括些甚麼?
申請人是否具有良好品格不單看是否有刑事記錄,移民官會從多方面審視申請人是否尊重英國法律、英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若有以下其中一項情況出現,一般會被視為沒有良好品格:
- 罪行:申請人不尊重法律或有跡象會進行違法行為,例如申請人有犯罪記錄
- 國際罪行、恐佈主義和其他危害性活動:申請人若曾參與,或涉及戰爭、危害人類或種族滅絕的罪行,或與恐佈主義或其他被認為不利於公眾利益相關的行為有關
- 財務健全:申請人的財務狀況混亂,例如他們沒有繳付應納的稅項,或積累了大量債務
- 名聲不佳:申請人在自己的社區中臭名遠播
- 欺騙和不誠實:申請人曾對英國政府故意不誠實或欺騙,例如為了獲得利益而作出虚假聲明
- 與移民有關的事項:違反了移民法,例如逾期居留、非法在英國工作或協助他人非法移民等
- 剝奪身份:曾被剝奪公民身份
英國簽證、永居或入籍要求還有很多細節,若有疑問,可以留言或私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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