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內政部發佈了最新移民法修訂 HC1160,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初創簽證(Start Up Visa)及創新簽證(Innovator Visa) 的合併!
從2023年4月13日開始,初創簽證跟創新簽證會被 Innovator Founder 簽證所取代。除非申請人的Endorsement Letter是在2023年4月13月前發出,否則初創簽證將會由當日起不再獲受理。
內政部指出初創簽證及創新簽證未能達到如期效果,根據二月底公佈的最新一季移民數據,2022年只批出377個初創簽證和299個創新簽證。為使有更多有商業計劃的人來英國做生意,便作出以下改動,以給他們更多彈性:
- 不再有5萬鎊的資金要求 – 既然再沒有資金要求,就無須有初創及創新簽證的分別,就劃一稱為Innovator Founder簽證
- 申請人可以同時做生意及工作,但工作必須達RQF Level 3 (高中級或以上)
Innovator Founder將會保留三年永居的優勢,主申請只要達到永居要求,連續居住三年便可以提出永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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