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星期的拒簽數據,近期都有些被拒簽的申請人聯絡我們並詢問拒簽之後的處理方法。我們整合近來的查詢,發現拒簽通常都有以下幾個原因:
- 未符合申請要求
- 提供資料或文件不足 – 通常出現在香港境外交申請、有輕微犯罪記錄或者家庭裏有成年授養人的情況中
- 內政部處理時出現錯誤
如果收到拒簽, 可以怎辦?
1. Administrative Review
如原因是3及無需要遞交新文件的話, 可以在收到通知後28日內進行Adminstrative review以要求申請再重新檢視。Entry Clearance Manager (ECM)會根據申請人所遞交的文件重新檢視申請,Administrative Review 申請後的28日内會通知結果。因爲Administrative Review 並不可以遞交新的文件,只能以文字解釋並申訴,故建議第一次申請時應盡量提供足夠的文件及資料,或考慮請移民律師辦理。如果本身遞交文件並不充足而導致拒簽,則不建議進行Administrative review.
2. New Application 遞交新的申請
當拒簽原因主要因爲文件不足,而且申請人有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文件的情況下,就會建議遞交新的申請。因有拒簽記錄的緣故,申請時需要解釋拒簽的原因。
重新考慮如何符合申請要求或者申請其他簽證類別
如拒簽原因為1, 可那就要考慮是否有解決辦法或者其他更加適合的簽證類別移英。
建議申請人首次申請就應盡量遞交足夠的文件,一次成功就可省卻不必要的等待時間同金錢。
如果你的申請不幸被拒,Sincere Immigration 有豐富英國移民經驗,我們歡迎您
聯絡我們。只要有機會,我們會盡力協助您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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