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級(投資者)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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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投資者)移民

此簽證由2022年2月17日起停止接受申請。



第一級(投資者)簽證是獲得英國居留的最快捷和方便的方法。 你不需要證明你的英語能力,也不需要證明自己及授養人的生活經濟能力。 在第一級(投資者)簽證下,首次簽證為3年4個月,並申請延長2年簽證。 在英國連續居住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權。

首次申請(2014年11月6日後申請 )

你必須擁有並實際上有權使用相當於200萬英鎊資金,存放於受管制的金融機構。 該資金如為英國境外儲蓄,需證明可自由在英國提取(可轉入英國)。 同時您已經開設了英國投資的公司。

這筆錢必須:

存放於受管制的金融機構; 可在英國存取;及

金额為不少於£2,000,000

你的資金

屬於你的資金

資金可為你丈夫、妻子、民事伴侶、未婚或同性伴侶擁有或你們共同擁有。

以往的投資

你可以依靠在申請前12個月內在英國境內的投資,但這投資須通過在英國受管制的金融機構。

資金來源

如果你在申請前連續3個月持有少於200萬英鎊的資金,你必須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

資金來源可以是:

  • 贈送;
  • 出售房產;
  • 企業提供的證據;
  • 遺囑;
  • 離婚協議;或
  • 獎勵或獎金。

你必須以官方有效檔證明以上專案。

海外刑事記錄證明

如果你申請第一級(投資者)簽證,或作為主申請者人或成年授養人(18歲以上),你必須提供於過往10年內居住了12個月或以上的國家發出的刑事紀錄證明。

申請續簽-如在2014年11月6日前首次獲發第一級(投資者)簽證

你必須證明:

  • 在你居留期間(從指定日期起),總投資額維持100萬英鎊;
  • 當中至少投资了75萬英鎊在認可的投資上;
  • 以指定方式投資了餘下的25萬英鎊;及
  • 以上的投資於指定日期起的3個月內完成,並維持有效(除非你上一次以投資者身份入境或居留的許可是根據2008年6月30日前生效的入境條例獲發)。

申請續簽-如在2014年11月6日後首次獲發第一級(投資者)簽證

你必須證明你在指定日期起3個月內投資了至少200萬英鎊在認可的英國投資上。

定居(永久居留權)

當你在第一級(投資者)簽証下在英國連續居住5年,你便可以申請永居。 如你符合以下的額外條件,更可在住滿滿2年或3年後通過快速通道提早申請永久居留:

  • 如你已投資500萬英鎊,可在住滿3年後申請
  • 如你已投資1000萬英鎊,可在住滿2年後申請

當你申請定居時,你必須證明你對英國的生活和語言有所瞭解(被豁免除外)。 你已通過Life in the UK測試和B1級或以上英語會話及聆聽資格來證明這一點。

離境要求

在任何一個連續12個月內,全部離開英國不超過180天。

你需要列出你每次離開英國的詳細資料,包括離境原因,但不需為這個原因提供。

你的家人

當你持有此簽証來到英國時,你的家庭成員(“受養人”)  ,丈夫/妻子及18歲以下的子女可一同前來。 受養人將享有在英國工作的權利,實習醫生/牙醫、職業運動員或體育教練除外。

在2018年1月11日之前,在12個月內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的要求只適用於主要申請人。 但從2018年1月11日起,此要求同時適用於配偶。

首次申請第一級(投資者)家屬簽證需證明家屬與著申請人持續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