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居民(Returning Resident)」是指曾經持有英國永久居留(ILR)或永久入境許可(ILE)的人,但因長期居住於英國以外地區(通常超過2年),導致其定居身份失效。若此類人士希望返回英國並恢復定居身份,必須申請返回居民簽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
若符合以下情況之一,您通常需要申請返回居民簽證:
一旦超過上述時間,您的ILR或定居身份將被視為失效。此時申請返回居民簽證,有助於您恢復在英國的定居權利。
若您想申請返回居民簽證,需證明以下事項:
提醒: 若您離英時間少於2年,通常ILR或ILE仍然有效,無需申請此簽證,但建議您在旅行時攜帶能證明ILR的文件。
什麼是「與英國的緊密聯繫」?
內政部在審核申請時,會評估您是否與英國保持密切聯繫,考慮的因素包括:
申請返回居民簽證往往牽涉主觀判斷,成功與否常取決於您如何呈現與英國的聯繫證據。若您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或曾經遭到拒簽,尋求法律協助能大大提升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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